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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融资担保中小企业贷款业务 一、 申请借款人应具备的条件 1.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并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; 2.在本市注册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; 3.生产、经营持续正常、合法、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; 4.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方式。 二、 贷款额度、期限及利率 1.贷款金额原则上没有限制; 2.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; 3.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 6.12 %,我行根据情况要做适当上浮。 三、 借款人可提供的担保方式 1.第三方保证人提供的信用担保; 2.我行认定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; 3.房产或国有使用权抵押; 4.我行认可的存单、国债、保险单等有价值证券质押。 四、 借款人须提供的主要资料包括 1.借款申请书(主要包括拟申请借款金额、期限、用途、还款计划、担保方式、借款人基本情况、产品介绍); 2.营业执照副本、法人代码证书、税务登记证(国、地税)复印件; 3.特种行业需提供经营许可证、资质证书等; 4.贷款卡及密码 5.公司章程、验资报告(包括注册验资及历次的增资); 6.股东会(董事会)同意向北京银行借款的决议书; 7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、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、公司董事长、总经理、主管财务人员简历; 8.上年度财务报告及近期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等财务报表; 9.借款人企业及产品介绍; 10.借款人企业购销合同; 11.借款人企业所提供的担保单位或抵押人(物)的基本情况。 五、 申请借款流程 1.业务咨询:借款人和支行信贷人员进行初步洽谈。 2.报送资料:借款人将上列要求的贷款资料报送信贷人员。 3.银行初审:支行信贷人员就借款人资料进行审查。 4.下户调查:支行信贷人员对借款人进行实地调查。 5.贷款审批:支行信贷人员上报总行风险管理部门进行审批。 6.办理贷款手续:办理抵质押等担保手续、签订贷款合同。 7.发放贷款:贷款手续办理完毕,即可发放贷款。
从借款人报送完整资料到贷款审批约两周时间。 |